孕妈妈怎样对待过期妊娠

  一般来说,正常怀孕的周数是从孕妈妈最后一次月经算起,在38—42周之间。所谓“过期妊娠”,是指怀孕周数超过预产期2周以上,也就是到怀孕第42周仍未有阵痛、分娩的征兆,就称为“过期妊娠”,发生率大约为10%。

  临床发现,胎儿垂体及肾上腺发育不良时,常会发生过期妊娠。与胎盘素缺乏而导致胎盘功能不良也有关。孕妈妈内分泌功能紊乱、甲状腺功能低下、新陈代谢异常、服用维生素E过多、胎儿发育异常、胎头骨盆不对称等,都可能引起过期妊娠。第一胎发生过期妊娠的孕妈妈,怀第二胎时可能再次发生。年龄较大的初产妇,发生过期妊娠的比例较大,不过,过期妊娠与胎次及母亲体重的增加没有明显联系。

  过期妊娠会使胎儿围产期死亡率增高,产后容易发生并发症,通常会出现羊水过少、胎盘功能退化、胎儿窒息、胎儿过度成熟和体重过大难产。

  妊娠一旦过期,需要严密注意胎儿在子宫内的情况,注意胎儿有无缺氧的危险。对于仍不适合引产的孕妈妈,医生会做胎儿生理活动评估,监测胎儿健康状况。如果子宫颈已经成熟或有妊娠并发症,则会考虑决定引产。如果引产失败,或在引产过程中出现明显的胎心音窘迫现象,就会改为剖腹生产,以确保母子平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