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帕金森综合症药物在孕产期的应用

  抗帕金森综合症药物在孕产期的应用:

  一、抗帕金森综合症药物的妊娠期应用

  抗帕金森综合征的药物在妊娠中被使用的机会相对较少,因此尚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。在FDA药物危险性分类中,绝大多数抗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被归人C类,妊娠期慎用。有研究报告特别提示,培高利特(Pergolide)和金刚烷胺(Amantadine)等可能会有致畸作用。因此年轻一些的帕金森综合征患者在妊娠前,应向临床医生充分地进行咨询和协商。

  1.左旋多巴

  是抗帕金森综合征的代表性药物,在FDA药物危险性分类中被归入c类。动物实验中有胚胎毒性。大剂量使用可引起胎仔骨骼和心血管发育畸形。即使小剂量使用,亦可导致胎仔体重减少等副作用。虽然目前该药对妊娠期妇女影响的临床研究资料尚少,但尚未有文献报道该药对妊娠期妇女有显著的毒副作用。

  2.金刚烷胺

  在FDA分类中被归入C类。动物实验显示,大剂量使用该药物,可有胚胎毒性和致畸形。有研究报道显示,在妊娠初期服用金刚烷胺的64名孕妇中,有5例出生的婴儿发生了先天畸形(为对照组的3.1倍)。最近,Norara等人亦报道了1例因服用金刚烷胺而导致胎儿心血管毒性的病案。但到目前为止,对于本药的孕期危险性,尚无最后的定论。

  3.培高利特

  是近年来开发的一种抗帕金森综合征的新药。在国外的1份研究报告中,妊娠期服用过该药的一组妇女中,33人娩出的新生儿完全健康,但有6人的婴儿出现了先天性异常,其中重症3例,轻症3例。因此,妊娠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该药物。

  4.吡贝地尔

  吡贝地尔(Piribedil)可单用或与左旋多巴合用治疗帕金森病。动物实验研究未发现任何致畸作用的证据,,目前尚缺乏人体研究资料,由于缺乏临床方面的资料,妊娠用药安全性尚不清楚。

  5.溴隐亭

  用于原发性或脑炎后帕金森综合征的辅助治疗.属于妊娠期慎用的药物。垂体催乳素瘤妇女用药致月经恢复后可能妊娠,妊娠期间可继续使用维持量或停药,但应注意妊娠后垂体催乳素瘤有增大的可能。研究发现长期用药胎儿致畸率无明显升高。

  6.苯海索类

  属于C类药物,主要是因为目前的临床资料太少,尚不能确立该药的安全性。尚未见文献报道该药对胎儿有致畸或毒性作用。

  7.东莨菪碱

  属胆碱受体阻断药,为传统的抗帕金森综合征药物,一般主张孕期不宜服用。

  二、抗帕金森综合症药物的哺乳期应用

  1.金刚烷胺

  可被分泌到乳汁中,哺乳过程中乳儿可出现反射性呕吐,皮疹和尿潴留,应谨慎使用。

  2.左旋多巴

  可被排泌到乳汁中。由于该品是泌乳素的抑制剂,因此可能有抑制乳汁分泌作用,哺乳期慎用。

  3.溴隐亭

  可显著抑制乳汁的分泌,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苯海索类药物可抑制乳汁分泌,但尚不清楚该类药物可分泌至乳汁中的量有多少。

  4.东莨菪碱和阿托品

  易透过血脑屏障,也易进入母乳,但一般不会对婴儿有明显的毒副作用。不过考虑到可减少乳汁分泌并对新生儿产生一定的阿托品样作用,不主张哺乳期应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