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中海贫血,简称地贫,是一组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致死、致残的遗传性血液病。全球约有3.45亿人是地贫基因的携带者。同种类型地贫基因携带者婚配可使下一代有1/4的机会患病。在我国,该病主要在长江以南大部分省区,特别是广西、广东和海南等省区流行。
目前,对此类遗传病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,但通过辅助生殖和产前诊断等措施可避免重症地贫患儿的出生,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首选预防措施。因此,因遗传病行辅助生殖病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(PGD)的患者中,地贫是最常见的病因。
通过PGD,我们可以排除重型地贫和中度地贫HbH病的胚胎,选择正常的胚胎进行移植。但是由于该病的遗传规律,得到完全正常无地贫突变(俗称“脱贫”)的胚胎的理论几率是1/4,有1/2的几率为地贫基因突变携带者(如下图)。经过PGD诊断后,部分患者可能无可移植的“脱贫”胚胎,又不想再进行促排卵,可以选择地贫基因突变携带者进行移植,怀孕分娩后胎儿与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的表型相同,为静止性或轻型地贫。并不影响日常生活质量,只是到生育年龄时要注意配偶一方是否也为同一种地贫基因携带者,避免生育重症地贫患儿。
通过PGD得到胚胎的诊断后,优先移植完全正常胚胎(“脱贫”胚胎)是毋庸置疑的,但如果没有完全正常,只有携带突变的胚胎也是可以移植的“好宝”。
在不同类型的地贫基因突变携带胚胎中,虽然不是重型地贫,但血液学表型的严重程度也有差异,是如何根据携带者表型的轻重来选择“好宝”的移植顺序呢?
α地贫是由HBA1和HBA2基因的缺失或突变导致,中国人群中常见的缺失型α地贫有α-SEA、α-3.7和α-4.2,广西地区还会有少见的泰国型缺失α-Thai,常见点突变有αCS、αQS和αWS。在只有携带突变胚胎可移植的情况下,应按照α地贫携带者贫血程度确定移植顺序:
αWS>α-3.7>α-4.2>αQS>αCS>α-SEA。
前三种突变携带者称为静止型α地贫,后三种突变携带者称为轻型α地贫。胎儿若是得到父母双方的α-SEA突变,则为重型。另外5种互相结合则为轻型,但贫血症状比只携带一种突变的重。这5种与α-SEA结合则为贫血较严重的HbH病,特别是遗传了αCS/α-SEA与αQS/α-SEA突变的HbH病患儿需要定期输血治疗,在行PGD时可通过基因HLA配型获得与患儿配型相合且地贫正常的胚胎并移植、怀孕至生产后,为重型患儿移植骨髓造血干细胞。
中国人群常见β地贫类型共有17种,可分为3种:βE、β+和β0。β+包括β-28、β-29、β-30、β-32、βCap、βIVSI-5和βIVSII-654;β0包括βInt、βIVSI-1、β14-15、β17、β27/28、β31、β41-42、β43、β71-7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