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光照胎教的方法及注意事项

  孕6个月以后,每天用手电筒(4节1号电池的手电筒)紧贴孕妇腹壁照射胎头部位,每次持续5分钟左右。注意在胎教实施中,孕妇应把自身的感受详细地记录下来,如胎动的变化是增加还是减少,是大动还是小动,是肢体动还是躯体动。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和记录,孕妇可以得知胎儿对刺激是否建立起特定的反应或规律。

  注意事项

  不要在胎儿睡目民时施行胎教,这样会影响其正常的生理周期,必须在有胎动的时候进行;

  光照时可以配合言语,综合的良性刺激对胎儿更有益;

  手电筒不要放在肚脐上,要照射腹部,主要是宫底下两三横指处;

  光照胎教每次做3~5分钟为佳,最长不宜超过12分钟;

  晚上8~9点或者9~10点时为胎儿胎动活跃时间,较宜进行光照胎教,也可以在给胎儿听完音乐后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