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在于运动,孕妇也必须保持经常而适度的活动,才能使全身气血流畅。这样可使胎儿得以滋养,利于顺产。
古代医家早就认识到过逸对于母子的危害,《小儿病源方论·/J、儿胎禀》说:“怀孕妇人,……饱则恣意坐卧,不劳力,不运动,所以腹中之日胎受软弱。”《万氏妇人科·胎前》说:“妇人受胎之后,常宜行动往来,使血气通流,百脉和畅,自无难产。若好逸恶劳,好静恶动,贪卧养娇,则气停血滞,临产多难。”清代单南山在《胎产指南》中也说:“盖妇人怀胎,血以养之,气以护之,宜时常行动,令血气流,胞胎活动,若久坐久卧,血凝气滞则难产,常见田家劳碌之妇,其产甚易,可知也”。这说明导致妇人难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过于安逸。
当然,孕妇也不可过劳。《万氏妇人科》强调:“妇人受胎之后,……勿登高,勿临深,勿越险,勿负重,少有触犯,其胎必堕。”在劳作时,动作不要太急忙,更不要紧张。不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。也不宜从事剧烈的体育运动,如踢球、跳迪斯科等,以免损伤胎元,引起流产或早产。
孕妇应当动静相兼,劳逸结合。在妊娠的不同时期,又有不同的侧重点。一般说来,妊娠1~3个月应适当静养,谨防劳伤,以稳固其胎。4~7个月可增加一些活动量,以促进气血流行,适应此期胎儿迅速生长的需要。妊娠后期只能做较轻的工作,体力劳动者要有工间休息,不做夜班,脑力劳动者要保证每天仍有一定的活动。足月之后,又转入以静为主,安待分娩,每天只安排一定时间的散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