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儿低血糖的症状和治疗方法有哪些?
有的患儿可不出现症状,有症状者多发生于生后数小时至1周,表现为反应迟钝、吮乳差、阵发性青紫、苍白、多汗、体温不升、呼吸暂停、哭声低微或哭声高尖、眼球不正常转动或震颤、肌张力低下,重症可惊厥及昏迷。补糖后上述症状可消失。
(1)立即给予10%葡萄糖注射液2ml/kg,缓慢静脉推注,继以葡萄糖注射液8mg/(kg·min)静脉滴注,以维持正常血糖水平,每4小时监测血糖1次,后改用10%葡萄糖注射液口服,并逐渐改喂母乳或配方奶。
(2)如上述治疗仍不能维持血糖正常,可将葡萄糖剂量提高至12mg/(kg·min),并加用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5mg/(kg·d)静脉注射,血糖恢复正常后24~48小时停用。
(3)对顽固性低血糖症,应进一步检查有无高胰岛素血症或其他代谢性疾病。
新生儿低血糖的诊断标准是什么?
足月新生儿生后3天内血糖<1.7mmol/L,早产儿和小于胎龄儿<1.1mmol/L,3天后均<2.mmol/L为新生儿低血糖症。目前国内外多采用血糖低于2.2mmol/L(40mg/dl)作为低血糖的界限值。